永勝|廣州滅門案始末:男子入戶盜竊殺6人,被捕交代:就他家沒防盜窗( 二 )


永勝|廣州滅門案始末:男子入戶盜竊殺6人,被捕交代:就他家沒防盜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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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家六口 , 最大的不到七十歲最小的不過兩歲 , 就這么一夜之間慘死歹徒之手 。 為掩蓋自己的罪行 , 蘇永勝花了十個小時清洗尸體和室內的血跡 , 見所有證據被毀才攜帶作案工具和財物逃離 。 事后蘇永勝若無其事的買了新衣服和鞋子、還了錢 , 聽見姐姐說出了命案 , 還十分淡定的說:“也許是仇殺 。 ”
他自以為做得天衣無縫 , 殊不知世上從沒有完美的犯罪 , 蘇永勝的罪行最終還是被警方發現了 。 他落網后 , 其父母與姐姐還沒意識到自己的溺愛養出一個惡魔 , 極力為其罪行辯護 。 蘇父表示:“我的孩子是好孩子 。 ”一位較年輕的姐姐則懇求他一定要上訴:“是姐姐對不起你.....”可他的罪行無可辯駁 , 上訴也沒用 。
永勝|廣州滅門案始末:男子入戶盜竊殺6人,被捕交代:就他家沒防盜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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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前因后果來看 , 蘇永勝擺明了就是要入室搶劫 , 絕不是其律師辯護的本意為盜竊 。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, 對財物的所有人、保管人實施使用暴力、脅迫或其他方法 , 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構成搶劫罪 。 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三條:以暴力、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 ,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, 并處罰金;
有條文情形之一的 , 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, 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。 其中條文情形包括:入戶搶劫的;搶劫致人重傷、死亡的;蘇永勝入戶搶劫殘害六人 , 犯罪情節極其嚴重 , 作案手段極其殘忍 。 故法院經審理后判處其死刑 , 受害者家屬只提出9萬元喪葬費 , 此外拒絕和解 。 蘇永勝顯然比父母、姐姐更清楚自己的罪行 , 并未提起上訴 。